根据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<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>的通告》(2020年第68号),为推进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、技术指导原则起草制定工作,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,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《中药注册受理审查指南(试行)》(见附件)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0年10月22日